(2026年3月24日迎江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)
鉴于阮德明已辞去迎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:迎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孟泽婧代理主任。